首页 > 政策法规 >法规详情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

  • 发文时间:2026-05-06 09:07

    生效日期:2026-06-01 00:00

  • 分类:税务文书

    时效:尚未生效

  • 有效范围:全国

出台部门:
国家税务总局
文号: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规范税务执法行为,国家税务总局参照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(试行)〉的函》(司明电〔2025〕35号)基本格式文本,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,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。

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5〕179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〉的公告》(2015年第98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》(2021年第23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〉的公告》(2025年第13号)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.doc

国家税务总局

2026年4月27日

  • 在线客服
  • 电话
    (400-999-9083转2)(18621579081)
    节假日及夜间请拨打
    13040636173
  • 微信
    微信客服
    扫码添加
  • APP下载
    高顿教育APP
    扫一扫下载
  • 返回顶部
  • 收起
切换M站——高顿继教